张家口市万全区消防救援大队
关于2021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界定
申报工作的公告
全区各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等单位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《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61号)《消防监督检查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120号)《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》(冀公消〔2010〕69号)《河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(冀政办〔2013〕37号)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冀公消〔2011〕56号)等法律法规,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。现将张家口市万全区2021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界定申报工作公告如下:
一、申报期限
即日起至2021年3月1日
二、申报要求
对于2020年已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至今未发生变化的,可直接确定为万全区2021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;对于新增的符合界定标准的社会单位,应依法申报;对于重点单位中因调整、整合、消失或已不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,要及时上报有关资料,并经核准后从重点单位名录中予以调整删除。
三、界定标准、申报程序
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作为消防安全风险较大的单位,应依法予以重点管理。现根据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要求,请全区各社会单位对照《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》,认真核对,凡符合标准的单位,要主动向我大队进行申报,提交重点单位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》,我大队接报后,经3个工作日核准确认后,向符合标准的申报单位送达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告知书》,并告知单位“户籍化”管理系统用户名和密码,各单位应按要求完善基础信息,落实专人进行系统日常管理维护。同时,符合火灾高危标准的单位,要完成消防安全评估,及时录入“户籍化”管理系统。
四、特别提示
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有效降低人员流动和聚集,减少人群交叉感染风险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此次申报工作可采用网上申报方式予以申报,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》(可从邮箱wqqxfdd@126.com,密码:wqqxfdd123)自行下载,请符合标准的单位将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》填写完毕,并签字改章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报wqqxfdd@126.com邮箱。不明之处可与区消防救援大队联系,联系电话:5669314、5669305。
特此公告。
张家口市万全区消防救援大队
2021年2月5日
来源: 张家口发布
原文地址:http://www.zjkdh.com/News/202102/New20013.html(张家口导航)